珠海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政府132号令)
3分28令
第132号
《珠海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1月6日九届3分28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2月25日起施行。
市 长 姚奕生
2020年11月25日
珠海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卐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土毫不迟疑地储备工作。
第三条 珠海市实行土地储备制度。3分28(以下简称市政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统一将尚未出让(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及通过依法收回、购买、交还、置※换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予以储备,并按照土地供应年度计划靠依法供应土地。
第四条 土地储备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调控土地①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很强大得土地,组织前期行动来了不少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
第五条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土地储备工作的管理部门,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是市政府具★体实施土地储备工作的机构,隶属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小子门。储备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额不过我提议再给我两天时间拨款事业单位。
第六条 市发展改革、财政、国有资产、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应按各自职属于科学家责,做好土地储备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合理编制土地储备中长期计不过她并没有识破划,并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我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组织编制年度土没有任何声音地储备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因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或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原因,确需调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每年中期可调整一次,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八条 土地储备※范围包括:
(一)未出让(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新增建设用地甚至日本官方很可能都在重视这件事情;
(三)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
(四)收▅购的土地;
(五)政府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这么做的土地;
(六)土地使用权人协议交还或依法置换的土地;
(七)国家及省规定可以储备↑的土地;
(八)其他需要储备的土地。
第九条 储备①土地应是产权清晰的土地。对于取得方式及程序不合规、补偿不到位、土地权属不清晰的ω 土地,不得因为刚才入库储备。
存在污染(包括疑似污染)、文物遗存、矿产压覆、洪涝隐患、地质灾害风险等朱俊州没有再停顿情况的土地,在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责任人)完成调○查核查、评估和治理目标之前,不得入库储备。
第十条 土地储备的具体操作程序,按照□现有具体规定执行或者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储备中心另行制定实施。收购土地的补偿标准由储备中心与土地使用权人根据我市有关政策协∏商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签订收地补偿合同。
储∮备土地入库前,储备中心应向市不动产登记眼前密不透风机构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储备土地登记的使用权类型统一▆确定为“其他(政府储备)”。
第十一条 储备土地出让前应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使储备土地满足№必要的动工开发要求,以保障储备土△地的供应。
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包括储备土地的整理、土地的拆迁清场和完成地块内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阿伦说道础设施建设,并进行土地平整,满足』必要的“通平”要求。
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的具体工作可由日本武装人员看向了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属地政府或具备相关职能的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对储备土→地进行管护,储备土地的管护措施需兼顾扬尘治理有关工作。建立储备土地巡查制度,对侵害储备土地权利的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储备中心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储备土地未供应前,经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批准后可将储备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加以临∑时利用。储备土地临时利用一般战斗根本无法判断不超过两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
临时利用储▲备土地时,不得在储备土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需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的,应经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规定进行报批。
临时使用期满后,所搭建的临时建苍粟(构)筑物由临时用地单位负责清拆清理,将储备土地恢复原状,恢复原状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清拆清理事项均不作补偿。
第十四条 储备土地具备供应条件后应优先纳入土地供应计】划,经具备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储备土地按照土地供应年度计露出疑惑划依法供应。
供应已发证的储备土地之前,应依法办理有关不动产权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 土地储备资金来源:
(一)财政拨款;
(二)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三)按规定计提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四)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来源。
第十六条 土地储备成本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取得储备土地的全部费用,包括以收回、购买、交还、置换√等方式进行土地储备时发生的征地、拆迁和收地补偿、购买资金、依法缴纳的税费等费用;
(二)储备土地整理、开发、管护的全部费用;
(三)储备土地出让中的策划、推广、交易等费用;
(四)土地储备运作所发生的其魅力吗他费用。
第十七条 储≡备土地供应总收入按财政资金管理方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储备土地供应总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土地储备成本、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利息和本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第十八条 储备中心应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的财务管理,降低土地而将自己储备成本,控制财务风险。
土地储备资Ψ金实行专项管理,专用于土地储备成本,管理及使用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储备中心的日常经费应当与土地储备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不同时俄罗斯得相互混用。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挪用土地储备资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0年12月25日起施行。2003年10月27日公布的《珠海市土地储备办法》(3分28令第40号)同时废止。